(2017)粤19民终189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1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东莞市利众木制品有限公司、赵德芝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东莞市利众木制品有限公司,赵德芝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粤19民终189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东莞市利众木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连平小学右侧。法定代表人:郑平均,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柱良,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赵德芝,女,汉族,1971年1月2日出生,住四川省万源市,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振煌,广东经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锦洲,广东经致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东莞市利众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众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赵德芝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6)粤1972民初944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判决:一、确认利众公司与赵德芝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二、限利众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赵德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5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5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000元;三、限利众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赵德芝支付劳动能力鉴定300元、检查费136元;四、限利众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赵德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3409.5元;五、驳回利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元,由利众公司负担。东莞市利众木制品有限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1.利众公司只需向赵德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570元(1510元/月×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10元(1510元/月×1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040元(1510元/月×4个月)。2.利众公司只需向赵德芝支付2015年8月23日至10月2日期间停工留薪工资2114元。事实与理由:赵德芝在2015年5月12日入职,在利众公司担任贴皮工,其基本工资为1510元/月,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赵德芝不配合,利众公司没有为其购买社保。2015年8月23日赵德芝因工受伤。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赵德芝基本工资为1510元/月,因此赵德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570元(1510元/月×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10元(1510元/月×1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040元(1510元/月×4个月)。因此利众公司只需支付赵德芝工伤待遇差额18120元。赵德芝出院没有回工厂上班,利众公司多次通知赵德芝回厂上班,赵德芝均置之不理。赵德芝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经二审审理查明,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本案为劳动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围绕利众公司的上诉,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一、应以何工资标准计算赵德芝的各项工伤待遇;二、利众公司应向赵德芝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为多少。焦点一。利众公司主张按劳动合同约定,赵德芝基本工资为1510元/月,故应以该工资计算赵德芝的各项工伤待遇。本院认为,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原审庭审时双方确认赵德芝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月,原审以此计算利众公司应向赵德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补助金金额,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焦点二。双方确认赵德芝的停工留薪期为2015年8月23日至2015年10月2日,本院予以确认。由于停工留薪期间不存在加班的情形,故应剔除加班费予以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双方确认的赵德芝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月,原审酌定计算赵德芝剔除加班费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2516.53元,并据此计算赵德芝应得停工留薪期工资为3409.5元,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综上所述,利众公司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其上诉请求,本院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受理费10元,由东莞市利众木制品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陈晓艳审 判 员 雷德强代理审判员 杨丽华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书 记 员 陈永钏张明明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