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103执80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1
公开日期: 2017-06-03
案件名称
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03执806号申请执行人: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法定代表人:唐世鼎,职务董事长。被执行人:哈尔滨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满洲里街33号。法定代表人:贾士强,职务经理。本院在执行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6)黑0103民初971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哈尔滨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账户内的存款。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王亮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书记员 周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