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525民初61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1
公开日期: 2017-06-08
案件名称
刘某某诉闫某某离婚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泽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泽州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晋0525民初614号原告刘某某与被告闫某某,离婚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本判决书容不宜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李志赛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书记员 张振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