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811刑初3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1
公开日期: 2017-06-29
案件名称
梁旭、李顺、陈正兴贩卖毒品、盗窃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元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旭,李顺,陈正兴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一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