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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811刑初3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1

公开日期: 2017-06-29

案件名称

梁旭、李顺、陈正兴贩卖毒品、盗窃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元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旭,李顺,陈正兴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一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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