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7执427号
裁判日期: 2017-05-01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郑良辉、蓝山县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普通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蓝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蓝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7执427号本院执行的郑良辉与蓝山县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双方于2017年5月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于2017年5月日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蓝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1127民初22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由蓝山县中心医院给付郑良辉13000元的执行标的已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