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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7执427号

裁判日期: 2017-05-01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郑良辉、蓝山县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普通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蓝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蓝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7执427号本院执行的郑良辉与蓝山县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双方于2017年5月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于2017年5月日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蓝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1127民初22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由蓝山县中心医院给付郑良辉13000元的执行标的已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五月××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