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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0625执265号

裁判日期: 2017-05-01

公开日期: 2017-06-19

案件名称

刘鹏举申请执行赵俊丽、乔强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杭锦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内0625执265号刘鹏举、赵俊丽、乔强刘鹏举申请执行赵俊丽、乔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刘鹏举的申请,依据杭锦旗人民法院(2015)杭民初字第248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5月1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