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0625执265号
裁判日期: 2017-05-01
公开日期: 2017-06-19
案件名称
刘鹏举申请执行赵俊丽、乔强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杭锦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内0625执265号刘鹏举、赵俊丽、乔强刘鹏举申请执行赵俊丽、乔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刘鹏举的申请,依据杭锦旗人民法院(2015)杭民初字第248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5月1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