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24执保318号
裁判日期: 2017-05-0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邹沙;宁乡县金洲乡龙桥村民委员会第14组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保318号邹沙:宁乡县金洲乡龙桥村民委员会第14组:2017年4月24日邹沙送来申请保全的(2017)湘0124民初644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宁乡县金洲乡龙桥村民委员会第14组的财产,因被申请人财产以发放下去,已于2017年5月1日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的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