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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24执保318号

裁判日期: 2017-05-0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邹沙;宁乡县金洲乡龙桥村民委员会第14组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保318号邹沙:宁乡县金洲乡龙桥村民委员会第14组:2017年4月24日邹沙送来申请保全的(2017)湘0124民初644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宁乡县金洲乡龙桥村民委员会第14组的财产,因被申请人财产以发放下去,已于2017年5月1日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的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