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521民初2536-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8
公开日期: 2018-09-12
案件名称
柏英鸽与召格日吐、关七林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柏英鸽,召格日吐,关七林,包宝力告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521民初2536-1号原告:柏英鸽,女,1975年11月18日出生,蒙古族,农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民身份号码:×××。被告:召格日吐,男,1976年8月10日出生,蒙古族,农民,原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民身份号码:×××。被告:关七林,男,1973年12月21日出生,蒙古族,农民,原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民身份号码:×××。被告:包宝力告,男,1966年10月15日出生,蒙古族,农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民身份号码:×××。原告柏英鸽与被告召格日吐、关七林、包宝力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召格日吐、关七林外出务工,现住址不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需将该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因被告召格日吐、关七林外出务工,现住址不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长??姜黎黎审 判 员 ??孟庆东人民陪审员 ??高占祥?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书 记 员 才 美 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