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102执恢2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8
公开日期: 2017-07-11
案件名称
杨明和与被执行人邵云山合伙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恢21号申请执行人杨明和,男,1953年4月24日出生。被执行人邵云山,男,1960年8月19日出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明和与被执行人邵云山合伙纠纷一案中,现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执行员 刘大朋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