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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223刑初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6-03

案件名称

周家庆涉嫌盗窃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鹿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鹿寨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桂0223刑初2号周家庆涉嫌盗窃罪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5日作出(2017)桂0223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6页第23行至第7页第1行,即“即自2017年4月6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止”;现更正为“即自2017年4月6日起至2018年5月20日止”。审 判 长  韦尚平代理审判员  韦金燕人民陪审员  蒙世军Appoint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 记 员  包薇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