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223刑初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6-03
案件名称
周家庆涉嫌盗窃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鹿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鹿寨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桂0223刑初2号周家庆涉嫌盗窃罪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5日作出(2017)桂0223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6页第23行至第7页第1行,即“即自2017年4月6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止”;现更正为“即自2017年4月6日起至2018年5月20日止”。审 判 长 韦尚平代理审判员 韦金燕人民陪审员 蒙世军Appoint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 记 员 包薇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