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鲁1523民初749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樊某与商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茌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茌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樊某,商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1523民初749号原告:樊某,女,1993年6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茌平县。被告:商某,男,1990年5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茌平县。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离婚纠纷原因,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邢 成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徐文远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