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523民初749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樊某与商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茌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茌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樊某,商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1523民初749号原告:樊某,女,1993年6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茌平县。被告:商某,男,1990年5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茌平县。案由:离婚纠纷。因该文书涉及离婚纠纷原因,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邢 成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徐文远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