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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22执113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刘海武与孙田交通事故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22执113号关于申请执行人刘海武与被执行人孙田交通事故纠纷一案,(2016)吉0122民初205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孙田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依照《最商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农安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