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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恢5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5-05

案件名称

邓灿华与新化县桑梓镇鹧鸪中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恢58号申请执行人邓灿华,男,1969年4月3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执行人新化县桑梓镇鹧鸪中学。法定代表人陈天正,系该校校长。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年新法民一初字第755号民事调解书,2017年3月28日申请执行人邓灿华与被执行人新化县桑梓镇鹧鸪中学达成执行和解,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审 判 长  游新禧审 判 员  晏建新代理审判员  杨 媚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代理书记员  吴 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