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211民初513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刘立国与侯宝玥、姜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立国,侯宝玥,姜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第一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0211民初5131号原告:刘立国,男。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冰,女。被告:侯宝玥,男。被告:姜燕,女,汉族。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第一支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100号。法定代表人:高青,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宋轩,山东宝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范伟芳,山东宝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刘立国与被告侯宝玥、姜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第一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刘立国之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冰、侯宝玥、姜燕、保险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宋轩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刘立国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修车费7397元;2.判令被告支付拖车施救费3052元;3.判令被告支付停运损失5600元;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诉讼过程中,刘立国与侯宝玥、姜燕就停运损失达成和解,对停业损失5600元的诉讼请求,刘立国自愿予以撤回。事实与理由:2015年11月21日,侯宝玥驾驶姜燕所有的鲁B×××××号小客车与刘立国驾驶的辽A×××××号货车在204国道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刘立国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侯宝玥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鲁B×××××号小客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缴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辩称:对事故的发生过程及责任认定无异议,对于事故发生属实,事故认定无异议,鲁B×××××号小客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和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并投缴不计免赔特约险。对刘立国的损失需要根据其举证进行认定。侯宝玥、姜燕的答辩意见同保险公司意见。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5年11月21日8时许,侯宝玥驾驶鲁B×××××号小客车沿204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大场镇营南头路口事故地点处,刘立国驾驶辽A×××××号货车对行,鲁B×××××号小客车拐弯时,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侯宝玥轻微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立国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侯宝玥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鲁B×××××号小客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缴交强险、车损险和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并投缴不计免赔特约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损失的确定和责任的负担。刘立国主张因事故修理车辆支出修车费9710元和拖车施救费4360元,要求被告按照70%的比例赔偿其修车费7397元和拖车费3052元,提供修车费发票和拖车费发票各一张为证。三被告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认可原告主张的赔偿比例,但认为原告主张的拖车费用过高,请求依法认定。本院认为,原告主张的修车费、拖车费,合法有据,本院予以确认。三被告对原告主张的赔偿比例均予认可,本院予以支持。因鲁B×××××号小客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缴交强险和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并投缴不计免赔特约险,上述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不分责任比例先赔付2000元,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付8449元。综上所述,原告主张的损失合法有据,应当由被告保险公司全部予以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第一支公司赔偿刘立国修车费7397元。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第一支公司赔偿刘立国拖车费3052元。上述款项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应付款至刘立国账号:62×××71;开户行:农行辽宁省辽中县茨于坨镇支行)。如未按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双倍返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01元,减半收取101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第一支公负担31元,由刘立国负担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江远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徐腾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