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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423民初170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5-02

案件名称

原告卢有林诉被告温玉贵合同纠纷一案的裁定书

法院

景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景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卢有林,温玉贵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0423民初170号原告:卢有林,男,1974年5月17日出生,汉族,甘肃省景泰县。被告:温玉贵,男,1965年1月7日出生,汉族,甘肃省靖远县。原告卢有林与被告温玉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认为,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刘彩霞审 判 员  李 健人民陪审员  寇宗荣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 记 员  张安燕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