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423民初170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5-02
案件名称
原告卢有林诉被告温玉贵合同纠纷一案的裁定书
法院
景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景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卢有林,温玉贵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0423民初170号原告:卢有林,男,1974年5月17日出生,汉族,甘肃省景泰县。被告:温玉贵,男,1965年1月7日出生,汉族,甘肃省靖远县。原告卢有林与被告温玉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认为,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刘彩霞审 判 员 李 健人民陪审员 寇宗荣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 记 员 张安燕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