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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5执14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5-23

案件名称

法院

洞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洞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5执14号申请执行人洞口县国土资源局与被执行人尹建美的非诉强制执行一案,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湘0525行审873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按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7)湘0525执14号执行案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