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黑0124执6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4-11

案件名称

江俊英与崔尚红健康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方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方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江俊英,崔尚红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24执61号申请执行人江俊英,住方正县。被执行人崔尚红,住方正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俊英与被执行人崔尚红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崔尚红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黑0124执6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宇冰审判员  朱振东审判员  高 亮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于福强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