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124执6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4-11
案件名称
江俊英与崔尚红健康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方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方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江俊英,崔尚红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24执61号申请执行人江俊英,住方正县。被执行人崔尚红,住方正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俊英与被执行人崔尚红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崔尚红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黑0124执6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宇冰审判员 朱振东审判员 高 亮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于福强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