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行终414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与人武汉市鑫兴精益医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鑫兴公司)因与被与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审第三人商建忠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二审行政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武汉市鑫兴精益医械制造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商建忠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