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皖0124执644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徐滢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庐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124执644号之二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海能与被执行人王晓欢、徐滢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晓欢、徐滢滢拒不履行本院(2016)皖0124民初4639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徐滢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