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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524民初766号-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曾庆强与姚启俊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曾庆强,姚启俊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524民初766号-1号原告:曾庆强,男,1979年8月1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商城县。被告:姚启俊,男,40余岁,汉族,居民。住商城县。原告曾庆强诉被告姚启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下落不明,案情较为复杂,不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邹昕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