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422民初20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6-21
案件名称
原告钱明被告毛彦龙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高陵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三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三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 来源:百度搜索“”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6-21
原告钱明被告毛彦龙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高陵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三原县人民法院
三原县
民事案件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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