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05执信573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7-11
案件名称
广州市三达塑业包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粤0105执信573号本院在执行广州市三达塑业包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汕头市吉祥装璜工艺厂有限公司、深圳市恒丰钜业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汕头市吉祥装璜工艺厂有限公司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汕头市吉祥装璜工艺厂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