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381刑初11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4-26
案件名称
贾金全刘雨滴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主岭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贾金全,刘雨滴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C}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7)吉0381刑初112号 公诉机关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贾金全,男,住吉林省梨树县。因涉嫌盗窃,于2016年9月3日被公主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公主岭市看守所。 被告人刘雨滴,男,住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因涉嫌盗窃,于2016年9月3日被公主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公主岭市看守所。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以公检刑检公诉刑诉(2017)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犯盗窃罪,于2017年2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3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何睿、书记员蔡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1、2016年8月11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东三街气门芯家属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都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40余元及行驶证、驾驶证、上岗证、营运证等物品。 2、2016年8月12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东三街通钢9号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曹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300余元及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 3、2016年8月13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北街浦发银行门前,用安全锤将孙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实施盗窃,没有物品被盗。 4、2016年8月14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长岭小区北侧马路旁,用安全锤将失主金某某停放的吉*****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300余元及行驶证、驾驶证、上岗证、营运证等物品。 5、2016年8月15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预谋后在公主岭市河南大街80年代撸串饭店门前,用安全锤将失主未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2300余元及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 6、2016年8月15日凌晨,被告人刘雨滴在公主岭市河北街迎宾街道西吉林农商银行门前,用安全锤将失主李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200余元。 7、2016年8月15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吴小铺市场,用安全锤将失主李某1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上岗证等物品。 8、2016年8月21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预谋后在公主岭市河南街电线厂家属楼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徐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300元。 9、2016年8月22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装潢材料市场圣象地板商店附近,用安全锤将失主王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250元及上岗证、两张油卡等物品。 10、2016年8月25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铁北街蓝鹤佳苑西门附近,用安全锤将失主马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900元及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等物品。 11、2016年8月26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万家灯火酒店北侧,用安全锤将失主王1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100元及两包长白山香烟等物品。 12、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预谋后在公主岭市铁北街岭平花园附近,用安全锤将失主张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1200元及行驶证、驾驶证、上岗证、营运证等物品。 13、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铁北街科苑新城17号楼南侧,用安全锤将失主孙某1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银行卡等物品。 14、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铁北街蓝天别苑正门西侧,用安全锤将失主闫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实施盗窃,没有盗走物品。 15、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预谋后在公主岭市河南街安居小区二号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李某2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手表一块。 16、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预谋后在公主岭市河南街安居小区二号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吉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实施盗窃,没有盗走物品。 17、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水利局家属楼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拓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实施盗窃,没有盗走财物。 18、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农机公司家属楼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谷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营运证、户口本等物品。 19、2016年8月29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路边西路二巷6号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姜某停放的辽*****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实施盗窃,没有盗走物品。 20、2016年8月29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路西路106号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王某2停放的辽*****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没有盗走物品。 21、2016年8月29日凌晨,被告人刘雨滴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荆江街11号楼下,用安全锤将赵某停放的辽*****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没有盗走物品。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上述犯罪事实所列举的证据有户籍证明,扣押决定书记清单等,证人张某2等人的证言,失主李某等人的陈述,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的供述等。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多次盗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在开庭审理中,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经本院审理查明,1、2016年8月11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东三街气门芯家属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都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40余元及行驶证、驾驶证、上岗证、营运证等物品。 2、2016年8月12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东三街通钢9号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曹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300余元及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 3、2016年8月13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北街浦发银行门前,用安全锤将孙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实施盗窃,没有物品被盗。 4、2016年8月14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长岭小区北侧马路旁,用安全锤将失主金某某停放的吉*****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300余元及行驶证、驾驶证、上岗证、营运证等物品。 5、2016年8月15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预谋后在公主岭市河南大街80年代撸串饭店门前,用安全锤将失主未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2300余元及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 6、2016年8月15日凌晨,被告人刘雨滴在公主岭市河北街迎宾街道西吉林农商银行门前,用安全锤将失主李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200余元。 7、2016年8月15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吴小铺市场,用安全锤将失主李某1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上岗证等物品。 8、2016年8月21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预谋后在公主岭市河南街电线厂家属楼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徐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300元。 9、2016年8月22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装潢材料市场圣象地板商店附近,用安全锤将失主王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250元及上岗证、两张油卡等物品。 10、2016年8月25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铁北街蓝鹤佳苑西门附近,用安全锤将失主马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900元及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等物品。 11、2016年8月26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万家灯火酒店北侧,用安全锤将失主王1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100元及两包长白山香烟等物品。 12、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预谋后在公主岭市铁北街岭平花园附近,用安全锤将失主张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现金1200元及行驶证、驾驶证、上岗证、营运证等物品。 13、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铁北街科苑新城17号楼南侧,用安全锤将失主孙某1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银行卡等物品。 14、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铁北街蓝天别苑正门西侧,用安全锤将失主闫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实施盗窃,没有盗走物品。 15、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预谋后在公主岭市河南街安居小区二号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李某2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手表一块。 16、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预谋后在公主岭市河南街安居小区二号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吉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实施盗窃,没有盗走物品。 17、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水利局家属楼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拓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实施盗窃,没有盗走财物。 18、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在公主岭市河南街农机公司家属楼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谷某某停放的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盗窃营运证、户口本等物品。 19、2016年8月29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路边西路二巷6号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姜某停放的辽*****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实施盗窃,没有盗走物品。 20、2016年8月29日凌晨,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路西路106号楼下,用安全锤将失主王某2停放的辽*****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没有盗走物品。 21、2016年8月29日凌晨,被告人刘雨滴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荆江街11号楼下,用安全锤将赵某停放的辽*****号出租车后侧玻璃砸碎,没有盗走物品。 上述犯罪事实,有在开庭审理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常住人口信息查询,证明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均已达刑事责任年龄。 2、涉案人员到案经过,证明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系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3、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因盗窃于2014年12月1日被四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4、入所健康检查表,证明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入看守所时身体健康。 5、照片,证明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指认作案工具及案发现场的情况。 6、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因盗窃于2014年12月1日被四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7、扣押决定书、笔录及清单,证明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贾金全和刘雨滴的作案工具两个安全锤。 8、现场勘查卷宗,证明案发现场的情况。 9、证人张某2的证言,证明2016年8月16日上午9点多钟,其正在开出租车,李某给其打电话,说李某停放在迎宾路道西农商行门口的出租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200多元钱被盗。 10、失主都某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10日7点到8月11日早5点期间,其吉C*****的出租车的后侧小叶玻璃被砸碎,车内都某某的营运证、行驶证、上岗证,王大军的驾驶证以及现金40余元被盗走。 11、失主曹某某的陈述,2016年8月12日早上6点左右发现在通钢9号楼门前的人行道上,其吉C*****号捷达出租车车内扶手箱里的现金300元左右及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农行储蓄卡两张、信用社储蓄卡一张、建设银行储蓄卡一张丢失。 12、失主孙某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12日22时到8月13日07时左右,在公主岭市浦发银行的门口,其吉C*****号出租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被翻动过,但没有物品丢失。 13、失主金某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13日23时,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长岭小区北侧。8月14日7点30分左右,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300多元现金及驾驶证、身份证、上岗证、行车证、营运证丢失。 14、失主未某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15日,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河南大街80年代撸串饭店门口的人行道停车位里。8月16日5点左右,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一个手包被盗,包内有行驶证、营运证、身份证、驾驶证和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还有2300多元现金。 15、失主李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15日,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公主岭市迎宾路道西的吉林工商银行门口。2016年8月16日早上8点半左右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200多元现金被盗。 16、失主徐某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0日晚上8点左右,其将自己的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河南街电线厂家属楼楼下。8月21日早上6点30分左右,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300余元现金被盗。 17、失主王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1日晚上8点半左右,其将吉C*****号车租车停放在装潢材料市场圣象地板商店附近。2016年8月22日早上4点多钟,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一个黑色折叠皮质钱包被盗走,钱包内有现金250元钱左右,上岗证及两张油卡(其中一张油卡里有160元钱左右,一张没有钱),一张建行信用卡,一张工行银行卡,一张家得乐超市会员卡及本人身份证一张。 18、失主马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4日晚上11点,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公主岭市铁北街蓝鹤嘉苑西门。8月25日早上4点45分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驾驶证、营运证、行车证,还有900余元现金均被盗。 19、失主王1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5日晚上10点,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万家灯火北边的铺路上。8月26诶早上5点半的时候,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100元现金及两盒长白山烟被盗。 20、失主李某2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6日晚上23时30分,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河南街嘉七酒店对面的道东侧。8月27日早上5点30分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一块手表被盗。 21、失主吉某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6日晚上5点30分,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安居二号楼东侧东五马路与七道街交汇处。8月27日早上5点左右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被翻动过,但没有物品被盗。 22、失主拓某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6日晚10点左右,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河南街水利局家属楼楼下。8月27日早上6点左右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没有物品被盗。 23、失主闫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6日,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铁北街蓝天别苑正门西侧道边。8月27日6点钟左右,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被翻动过,没有物品被盗。 24、失主孙某1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6日10点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铁北街科苑新城17号楼南侧道边,8月27日早上8点钟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被翻动过,其驾驶证、一张建设银行卡、一张工行银行卡、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行车证、营运证均被盗。 25、失主李某1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16日凌晨零时许,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公主岭市吴小铺市场里面老胜利小学东侧。8月16日6点多钟,其儿子发现车内被翻动过,其儿子的驾驶证、上岗证、营运证、行车证被盗。 26、失主张某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6日晚上11点钟,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铁北街岭平花园小区正门对面道边了。8月27日早上8点钟左右,其发现车内的1200元现金及上岗证、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及加气卡、检表卡均被盗。 27、失主谷某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6日晚上10点左右,其将吉C*****号出租车停放在河南街农机公司家属楼楼下德力西电器商店门口。8月27日早上7点钟左右,其发现车内被翻动过,车内两个户口本和本车行车证、营运证、工商营业证被盗走。 28、失主姜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8日23时许,其将辽*****号出租车停放在辽宁市皇姑区昆山西路六二巷6号楼楼下。8月29日早上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没有物品被盗。 29、失主王某2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8日23时许,其将辽*****号出租车停放在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06号楼下。8月29日早上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砸碎,车内没有物品被盗。 30、失主赵某的陈述,证明2016年8月28日23时,其将辽*****号出租车停放在皇姑区荆江街11号楼下。8月29日早上其发现车后侧玻璃被人砸碎,没有物品被盗。 31、被告人贾金全的供述,证明被告人贾金全的当庭供述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基本一致,其与刘雨滴有的时候一起去盗窃,有的时候分别自己去,偷来的钱都自己揣着。 32、被告人刘雨滴的供述,证明被告人刘雨滴的当庭供述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基本一致,刘雨滴与贾金全都是以使用安全锤敲碎车玻璃后盗取车内财物的方式盗窃,二被告人有的时候一起去盗窃,有的时候分别去,偷来的钱都自己揣着。 综上,根据上述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盗窃的犯罪事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贾金全、刘雨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贾金全、被告人刘雨滴犯盗窃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鉴于二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第五十二条及第五十三条(罚金)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贾金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6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2日止) 二、被告人刘雨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6年9月3日至2018年12月2日止) 三、责令被告人贾金全、被告人刘雨滴退赔失主的经济损失(详见附表名单)。 四、由公安机关扣押未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八份。 审 判 长 邹本起 代理审判员 孙美玉 人民陪审员 张晓飞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书 记 员 张钰杭 附表: 返还清单 失主 所盗财物(元) 都某某 40 曹某某 300 金某某 300 未某某 2300 李某 200 徐某某 300 王某 250 马某 900 王1 100 张某某 1200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