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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0881刑初8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6-08

案件名称

钱家峰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井冈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钱家峰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赣0881刑初88号公诉机关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钱家峰,男,1977年6月30日出生于江西省井冈山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井冈山市石市。2013年11月7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2016年9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月5日被取保候审。现居家中。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井检公诉刑诉(2016)8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钱家峰犯危险驾驶罪于2016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赖宇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钱家峰到庭参加诉讼。2016年12月29日,因被告人不到庭,本院决定中止审理,2017年2月21日恢复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6年9月2日14时10分许,被告人钱家峰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由厦坪镇往新城镇方向行驶,行至井冈山市古洋线12公里350米处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酒安TM1000快速排查酒精测试仪检测出的数值反应其涉嫌醉驾。民警遂带钱家峰到井冈山市古城中心医院抽取血样并送往吉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送检的被告人钱家峰的血液中检出酒精成分,其含量为277.2mg/100ml。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钱家峰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予以惩处。被告人钱家峰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2日14时10分许,被告人钱家峰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往井冈山市新城镇方向行驶,14时10分许,行至井冈山市古洋线12公里350米处,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酒安TM1000快速排查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数值大于100mg/100ml。民警遂传唤被告人钱家峰至井冈山市古城中心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江西吉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被告人钱家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7.2mg/100ml。2016年9月2日,被告人钱家峰被传唤归案。上述事实有证人肖某1的证言,井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归案情况说明、监控视频照片、现场检查照片、检查笔录、酒精检测记录表、现场笔录、血样提取登记表、常住人口信息、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2013)井刑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书,吉安司鉴中心(2016)毒鉴字第547号毒物检验报告书等证据证实,且被告人钱家峰在庭审中亦无异议,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钱家峰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钱家峰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钱家峰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ml且有前科,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钱家峰经井冈山市司法局评估,可以进行社区矫正,且有悔罪表现,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钱家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肖新华审 判 员  尹慧俊人民陪审员  罗慧琼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 记 员  龙滢红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