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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1881民初50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张某与付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英德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英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付某,张某,付某

案由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粤1881民初502号原告张某,男,1975年11月07日出生,汉族,英德市人,住英德市。。被告付某,女,1985年5月10日出生,汉族,英德市人,住英德市。。本院于2017年2月2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付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依法庭前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张某与被告付某于2011年5月21日生育的婚生儿子张xx变更为原告张某抚养,被告付某有探视小孩张xx的权利。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张某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审判员  蓝文聪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张名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