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1881民初50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张某与付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英德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英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付某,张某,付某
案由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粤1881民初502号原告张某,男,1975年11月07日出生,汉族,英德市人,住英德市。。被告付某,女,1985年5月10日出生,汉族,英德市人,住英德市。。本院于2017年2月2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付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依法庭前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张某与被告付某于2011年5月21日生育的婚生儿子张xx变更为原告张某抚养,被告付某有探视小孩张xx的权利。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张某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审判员 蓝文聪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张名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