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706民初54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5-23
案件名称
541连云港市新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连云港市新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新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新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新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
全文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706民初541号原告:连云港市新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住所地本市海州区新海南路700号。法定代表人:黄亚玮,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殷成刚、刘领,江苏同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海州区新海路161号。法定代表人:缪义贵,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金黎明,该公司员工。原告连云港市新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与被告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建安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殷成刚、刘领,被告新电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金黎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建安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1153434.79元;2.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事实和理由:2009年3月,因被告公司100万机组扩建需要,新电汽修厂需搬迁至原洪门酒厂院内,搬迁改造工程由原告施工,原告按被告要求完成搬迁改造工程并交付被告使用。因时间紧,双方未办理相关立项招标手续未签订合同。2010年初,原告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至被告企管部,但被告直至2016年初才安排审计。经审计涉案工程款共计1153434.79元,该款被告至今未支付。被告新电公司辩称,双方没有合同关系,且该工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请求法庭驳回原告诉求。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因被告新电公司机组扩建,新电汽修厂需搬迁至原洪门酒厂院内,该搬迁改造工程由原告建安公司施工,原告按被告要求完成搬迁改造工程并于2010年2月交付被告使用。2016年,原、被告对原告所施工的新电汽修厂改造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决)算审计,并达成《工程造价(决)算审计签证单》,该签证单载明土建安装造价合计为1153434.79元。上述事实,有审计签证单、工程量签证及原、被告的当庭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认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被告新电公司机组扩建,原告按被告要求对新电汽修厂搬迁改造工程进行施工,���于2010年2月将工程交付被告使用,被告新电公司应依法履行给付工程款责任,且原、被告双方已于2016年对涉案工程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故原告请求被告给付工程款1153434.79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连云港市新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款1153434.7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18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连云港新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营业部,账号:44×××94)。审判员 黄以双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蒋晓茜法律条文及上诉须知附录一、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二、上诉须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有关上诉事宜告知如下:当事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上诉及相关权利、义务。应自上诉人递交上诉状之日起7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同时将缴费凭证提交本院,逾期未交纳或未将缴纳凭证提交本院的,本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上诉须知”与《催交上诉费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