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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82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冷洪伟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828号被执行人:冷洪伟,男,1964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1201051964********,汉族,初中文化,天津市银泰科工贸开发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住天津市河北区,户籍地同居住地。本院刑事审判庭移交执行局执行的冷洪伟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刑初429号刑事判决书,该案现已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宣华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张婧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