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82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7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冷洪伟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828号被执行人:冷洪伟,男,1964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1201051964********,汉族,初中文化,天津市银泰科工贸开发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住天津市河北区,户籍地同居住地。本院刑事审判庭移交执行局执行的冷洪伟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刑初429号刑事判决书,该案现已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宣华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张婧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