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03执164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8-10
案件名称
申请人邓爱华与被执行人湖南家园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503执164号邓爱华、湖南家园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申请执行人邓爱华与被执行人湖南家园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的邵双人劳裁字(2016)第069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经过执行,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案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建林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徐 可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