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322执7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5-12
案件名称
谢国才与梅山城市公交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71号申请执行人谢国才,男,1989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居民,湖南省双峰县蛇形山镇泉口村陇西村民组。被执行人:新化县梅山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新化县上梅东路35号。负责人邹如新,该公司总经理。谢国才申请新化县梅山城市公交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谢国才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湖南省娄底市(2016)湘13民终942号民事判决书,现被执行人新化县梅山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已经全部履行了该生效文书所确认的给付义务,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刘登寿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