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303执219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12-16
案件名称
王秀巧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杜耀海婚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耀海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303执2192.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杜耀海。关于申请人王秀巧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杜耀海婚姻纠纷一案,申请人王秀巧以双方私下协商完毕为由,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裁定本院(2013)宛龙梅民初字第169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谭 猛审判员 拜立涛审判员 王 展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杨 境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