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922民初459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7-28
案件名称
曾慧与黄子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古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古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曾慧,黄子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922民初459号原告:曾慧,男,汉族,1955年1月22日出生,古田县人,住福建省古田县。被告:黄子坚,男,汉族,1967年1月4日出生,古田县人,现住福建省古田县。原告曾慧与被告黄子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22日立案受理,在本院审理期间,原告于2017年4月5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曾慧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予曾慧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940元,减半收取470元,由曾慧负担。审判员 王前绥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陈萍萍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