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2322执5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杨某某滥伐林木案罚金刑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柏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柏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322执58号被执行人杨某某,男,1968年5月22日出生于云南省双柏县,住云南省双柏县。本院执行的杨某某罚金刑一案,执行标的3500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双柏县人民法院(2017)云2322刑初78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罚金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段志坚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邓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