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云2322执5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杨某某滥伐林木案罚金刑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柏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柏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322执58号被执行人杨某某,男,1968年5月22日出生于云南省双柏县,住云南省双柏县。本院执行的杨某某罚金刑一案,执行标的3500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双柏县人民法院(2017)云2322刑初78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罚金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段志坚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邓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