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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781执1618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4-27

案件名称

王丽莉与朱笑慧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铁力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铁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丽莉,朱笑慧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781执1618号之一申请执行人王丽莉,女,1982年11月21日出生,住铁力市。被执行人朱笑慧,女,1982年3月25日出生,住铁力市。申请执行人王丽莉与被执行人朱笑慧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铁力市人民法院(2016)黑0781民初163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铁力市人民法院(2016)黑0781执161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王兆涛代理审判员  王 慧代理审判员  赵 利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 记 员  刘海龙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