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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1民辖终2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7-07

案件名称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田立杰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日照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田立杰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全文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11民辖终2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海河街19号507室。法定代表人许四发。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田立杰,男,1991年1月31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李秀珍,山东岚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广成,山东岚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田立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2016)鲁1103民初10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许崇安审判员  王东坤审判员  赵祥华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徐美玲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