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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204民初274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5-02

案件名称

李其与王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其,王云平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204民初274号原告:李其。被告:王云平。原告李其与被告王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日立案。原告李其在经本院依法通知交纳公告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李其负担(已交纳)。审 判 长  张 刚人民陪审员  刘秋香人民陪审员  罗莲英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 记 员  王 威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