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204民初274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5-02
案件名称
李其与王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其,王云平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204民初274号原告:李其。被告:王云平。原告李其与被告王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日立案。原告李其在经本院依法通知交纳公告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李其负担(已交纳)。审 判 长 张 刚人民陪审员 刘秋香人民陪审员 罗莲英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 记 员 王 威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