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102执7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7-07

案件名称

李静芝、盛祖龙与湖南省中城富通置业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的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102执71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湘0102民初1873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湖南省中城富通置业有限公司未能自动履行,权利人李静芝、盛祖龙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现已达到执行目的。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雅军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蒋 利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