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藏0103执65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8-05-30
案件名称
唐勇、文基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堆龙德庆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藏0103执651号唐勇、文基奎本院执行的唐勇申请文基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文基奎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5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八年四月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