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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藏0103执65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8-05-30

案件名称

唐勇、文基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堆龙德庆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藏0103执651号唐勇、文基奎本院执行的唐勇申请文基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文基奎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5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八年四月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