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402民初2526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11-13
案件名称
河南亚鹰钢结构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与张威、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河南亚鹰钢结构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张威,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402民初2526号原告河南亚鹰钢结构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陈铎。被告张威,男,汉族,1986年3月26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号国泰财富中心*层。负责人李玮。原告河南亚鹰钢结构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威、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原告起诉后,被告张威下落不明,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磊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赵 倩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