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102执恢46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孙建平与裴敦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恢46号申请执行人孙建平。被执行人裴敦安。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孙建平与裴敦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孙建平申请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