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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102执恢46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孙建平与裴敦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恢46号申请执行人孙建平。被执行人裴敦安。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孙建平与裴敦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孙建平申请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