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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0204民初417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4-06

案件名称

克拉玛依市博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和默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新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克拉玛依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克拉玛依市博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和默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新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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