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104刑初226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陈庆刚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全文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104刑初226号之一被告人陈庆刚寻衅滋事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4日作出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更正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一页第十行“于2016年3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现更正为“于2017年3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审判员 李春雨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曾 彬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