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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81行审209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邓州市国土资源局、牛道俊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邓州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执行审查

当事人

邓州市国土资源局,牛道俊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豫1381行审209号申请执行人:邓州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尹桂峰,任局长。被执行人:牛道俊,男,住。申请执行人邓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1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邓国土资执罚字(2016)第2209号行政处罚决定,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在审查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因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期限未到,于2017年4月6日申请撤回对邓国土资执罚字(2016)第2209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申请执行人邓州市国土资源局撤回对邓国土资执罚字(2016)第2209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审判长  秦文哲审判员  程传阳审判员  刘祖普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宋吉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