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311执204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尤明珠与李洛南、胡红星、李香武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豫0311执204号尤明珠:你(单位)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与李洛南、胡红星、李香武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6日按2015年洛龙民初字第0275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田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