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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311执204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尤明珠与李洛南、胡红星、李香武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豫0311执204号尤明珠:你(单位)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与李洛南、胡红星、李香武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6日按2015年洛龙民初字第0275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田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