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303执177.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12-17
案件名称
赵仕俊、马建梅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177.号赵仕俊:本院受理你申请执行马建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的(公积金)99504元扣划至本院案件款专用账户,你于2017年4月5日出具收条及结案申请书,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13民终556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