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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322民初76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许伟与郑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伟,郑志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322民初768号原告:许伟,男,1990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被告:郑志强,男,1990年8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仙游县。原告许伟与被告郑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日立案。2017年4月6日,原告许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许伟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62元,减半收取计281元,由许伟负担。审判员  章建育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阮晓斌PAGE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