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322民初76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许伟与郑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伟,郑志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322民初768号原告:许伟,男,1990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被告:郑志强,男,1990年8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仙游县。原告许伟与被告郑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日立案。2017年4月6日,原告许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许伟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62元,减半收取计281元,由许伟负担。审判员 章建育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记员 阮晓斌PAGE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