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晋05司救民3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杨向荣案缓减免诉讼费通知书

法院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

案件类型

知识产权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通知书��2017)晋05司救民3号杨向荣:你与高平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你向本院提出免交诉讼费用的申请,并提交了残疾证。本院认为,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准予你免交诉讼费105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