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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06执12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6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肖文进与蒋文成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肖文进,蒋文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06执128号申请执行人肖文进,男,1972年8月2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蒋文成,男,1990年9月16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肖文进与被执行人蒋文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6日将执行款项足额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肖文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豫0106执128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张进川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书 记 员  王智耀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