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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保11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07

案件名称

韦世泽;刘伟洁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保118号申请执行人:韦世泽,男,1963年8月12日出生,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刘伟洁,女,1975年9月27日出生,住天津市北辰区。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韦世泽与刘伟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2042号民事裁定书,因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佟剑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艾菁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