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保11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07
案件名称
韦世泽;刘伟洁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保118号申请执行人:韦世泽,男,1963年8月12日出生,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刘伟洁,女,1975年9月27日出生,住天津市北辰区。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韦世泽与刘伟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2042号民事裁定书,因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佟剑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艾菁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