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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623执30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武恩奎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1623执30号之一本院在执行汪飞与武恩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武恩奎(失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武恩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高 翔审判员 祝彦军审判员 李 磊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陶 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