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623执220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26
案件名称
冯延伟、杜翠芳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无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冯延伟,杜翠芳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1623执220号申请人冯延伟。被执行人杜翠芳。本院在执行冯延伟与杜翠芳(2016)鲁1623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经执行,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杜翠芳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无棣法院(2016)鲁1623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友辉审判员 邱海军审判员 蔡长松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于咏东 来自